根據《基本法》第125條,香港船舶註冊處享有自主地位。現時排名全球第四的香港船舶註冊處,註冊船舶總噸位於2023年年底逾一億二千八百萬噸。
香港船舶註冊處的服務極具競爭力,兼有簡單快捷的註冊 / 撤銷註冊程序加以配合。香港船舶註冊處是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海事處負責運作。海事處擁有超過一百五十年的船舶註冊管理和驗船經驗。
香港船舶註冊擁有以下優勢:
- 一隊符合資格和富經驗的專業人士隨時可以提供技術上的支援和意見;
- 全球稅率最低地區之一;
- 無須為在海外進行的貿易繳交利得稅;
- 與主要貿易伙伴訂有雙重課稅寬免的安排;
- 船員的國籍並無限制;
- 最優質的船務管理、融資、資訊、法律等服務和支援。
香港船舶註冊素以質優享譽國際。以港口國監督滯留率計算 ,在香港註冊的船隻的表現居全球至佳之列註1。
註 1:
由海事處編製的港口國監督滯留率,是根據多個港口國監督聯盟(包括《東京諒解備忘錄》、《巴黎諒解備忘錄》、《印度洋諒解備忘錄》、《黑海諒解備忘錄》、《拉丁美洲諒解備忘錄》、《阿布賈諒解備忘錄》、《地中海諒解備忘錄》、《加勒比諒解備忘錄》、《利雅德諒解備忘錄》及美國海岸警衛隊)(截至2017年12月15日)的檢查紀錄編製而成。在2023年,香港註冊船舶的滯留率為0.81%,而世界平均的滯留率則為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