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船舶能力提升計劃 (新)
宗旨
鼓勵於本地海運業工作的現職人士,參加海事處舉行的本地船隻船長或輪機操作員二級證明書考試,以提升技能及獲取操作中至大型船隻資格
對象
已持有本地船隻船長或輪機操作員三級證明書;及於2019年4月1日前從未持有本地船隻船長或輪機操作員二級證明書;或同等資格的香港居民
指明考試
於2019年4月1日或以後,由海事處舉行的本地船隻船長/輪機操作員二級證明書考試(本地知識考試除外)
獎勵金額
成功申請人在通過本地船隻船長/輪機操作員二級證明書考試後,可獲發一次性港幣12,000元的獎勵金
申請手續
須於考試合格及證明書簽發起計的4個月內,親身到海事處海員發證組(14-15號櫃枱)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的副本
若合資格申請人在201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已考獲有關證明書,則可在2020年4月30日或以前提出申請
詳情請參閱申請表格及申請人須知的各項條款